回复 楚仲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北海司命: 这部《房东与租客韩国》要钱?黄金源源不断生产。要人?十万亿光脑智能机器人?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所不能!你拿什么和我斗?系统告诉我,我的目标是宇宙!是星辰大海!地球只是新手村!
回复 流浪的肘子 : 七年前的一个雨夜,唐柊左手拎着新买的书包,右手撑伞,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尹谌,用比落在身上的雨还冷的声音说:“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七年后同样一个雨夜,唐柊出现在尹谌的公寓楼下,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却仰起脸笑得灿烂:“你不是说过,以后没地方去的话随时来找你吗?”唐柊的信息素是青草味,当年瓢泼大雨都遮盖不住他身上来自别人的味道,逼着尹谌收回了伸向他的手。而重逢的时候,潮湿的雨水只让弥散在空气中的清香更加澄澈,干净到仿佛这么多年只被尹谌一个人触碰过。—高冷酷哥医生Alpha攻尹谌(chén)x阳光美人明星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