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二一二一二 : 【下一本《窃杳》一月初开文】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顾易曾被一个疯女人纠缠,定下无数的‘霸王条款’。不准生病、不准逃课、不准恋爱、不准对其他异性笑。周围人说,林芷是爱惨了顾易。可后来,林芷走了,走得一干二净。她放过了他,也放过了自己。林芷离开的当晚,顾易的兄弟在别墅开了个轰趴庆祝他回归自由,不料却被从机场赶回来的顾易砸了个干净。众人恍然,原来在那场游戏里,输的也并非是林芷一人。.一场意外,父母丧身,林家垮台,公司被卖。林芷被迫出国,销声匿迹七年,只为让当初的恶人血债血偿。还记得在临走之前,她管了十多年的小孩抓住”
回复 伯乐: 这部《色谱网满18直接进入》一个现代小职员穿越到大明后该怎么生活?当官?不好吧,一个两个的都是大脑袋啊,当官还不被玩死?造反?难度太高啊;经商?商人没地位啊;想活的潇洒、活的自由,那就,当个闲人吧。一个有势力的闲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明闲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丰水居士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