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布影 : 一朝风云变色,她从高高在上的修真界第一家族少族长变成人人可欺的孤女!大小姐欺她落魄,将她尊严踩在脚下;魔族欺她势单,掳她幼妹!资质平庸又如何,金丹破碎修为尽失又如何?她一手丹术出神入化,一鼎炼万物,一剑破乾坤,一袖挽九州!#落魄仙二代的奋斗史#男神多多,女神多多#我家男主他不在线#听说女主把男主砍死了绝对不坑,可放心食用。”
回复 无来: 这部《抬腰张开腿撞击h》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金源津 : 作为一个妖灵,在进入成长期之后刘安就感觉自己的生活幸福的不要不要的。心情好就和死党妹子去其他世界玩玩各种真人版游戏,和各种‘剧情人物’互动,参与各种有趣的事件,收集各种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心情不好就找个倒霉蛋搞点事情打打脸,制造点恶意满满的东西整整人。至于争霸世界……争霸多累啊,费时费力不说就算打下来了刘安也懒得管理,毕竟处理世界末日已经够费心的了。不过有时候烦恼也还是有一点的,比如说某个只会wowo叫的吃货,比如暴力无极限的死党妹子,再比如说那些会疯狂破坏世界的东西……所以这就是一个能热血能冷淡爱玩爱闹会闲扯淡也会无厘头脑抽求药的闲人和死党妹子在各个世界找乐子顺便拯救下世界的有趣故事。。